在三周以前,在人文(2000年的时候,南阳一个论坛的栏目)有一个叫痞子的人。在追丁香。呵呵……那是因为他不知道丁香已经三十岁了。一个星期以后他又开始追上面的她。
我想说的是,见思异迁。就这样,没什么好说的。
狼永远是狼, 会说话的狼也好,结巴的狼也好, 他们终究是狼。他们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自己的本性。不要幻想自己的力量,可以改变一切。就象我当初想努力改变她的人生观一样。
当我活着的时候,我很艰苦。虽然如此,我也会考虑自己的名誉。我虽然很在乎自己的感受。但是我会知道我的活着不仅仅是为自己。
为了父母,为了亲情,为了很多一直以来关怀我的朋友。我不仅仅为了自己活着,当我做事的时候,我会考虑别人的感受。因为,我已不在年轻!
当我一个人的时候,我会想起她。当我在深夜一个人坐在电脑前的时候,我会想起她。当我吃饭的时候,我会想起她。当我在家的时候,我会想起她!但是,这又有什么? 我最终对她做了什么?我没有,我什么也没做。因为,我爱她!
没有人能够理解我所受的痛苦。当我满面笑容对你说你好的时候,我真的想哭,我不知道对感情是不是很脆弱,但是又有谁知道我的感受!
你对我说让我理解你原谅你。但是又有谁能理解我,原谅我,我没有做错什么,但是我的后果是什么?最终还是失去了不该失去的。
一个狼对一个农民说,对不起, 请你原谅我吃了你的小孩。我吃他是因为我太饿了,我太喜欢它了,如果不吃了我就会受不了我就会死去。
我会原谅你?但是我不原谅你有什么用?我原谅你有什么用?
关于她:你喜欢说我高兴我喜欢你管得着。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,真的很害怕。你不仅仅是为你自己活着,为了你自己的感受活着。就这么多,我已不想再说什么。我说什么还有什么用?!(全部完)
2000年11月25
PS:今天再看这篇文章的时候,发现自己正如嫣嫣说的,性情中人!一切已经过去,恨也恨过,痛也痛过,所有的往事,都如风而去。